各位老师: 大家好!现将人资处《2016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请各位老师在10月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院办秘书室H206。 院 办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9月份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各单位事业编制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 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4日之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的资格初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并将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送交到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并请将汇总表(附件二中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自行认定高校填写))电子版发至zhouheng@nj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随材料一起上交。 具体申请流程、需提交的材料、表格的填写要求、格式要求等申报程序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6号),所需表格均可在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hr.nju.edu.cn)通知或“相关下载”栏目“培训发展办公室”中下载。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9月19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7:30)期间完成网上申报,9月30号后网报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2. 所有教师都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可免);50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无论何种学历、职称,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3.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相一致。照片图像必须清晰,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冲印。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 4. 申请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 5. 博士学位获得者仍需完成教学能力测试。 6.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7、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工作需统一组织、指定医院,经研究,指定南京市鼓楼医院(联系电话83107166)、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联系电话80861506)、江苏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8136741)为指定体检医院,请通知申请人尽量到上述三家医院进行体检。 8、南京市普通话测试站可以提供普通话测试,详细网址:http://www.pthcs.com/default.aspx。 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咨询。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恒 联系电话:025-89683309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