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01浏览次数:3487

各位老师:
   大家好!现将人资处“长江学者申报工作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拟申报的老师在6月6日下班前将《2016年长江学者拟申报候选人情况调查表》发送到yelei@nju.edu.cn,如学科拟推荐海外引进人选也请填写《2016年长江学者拟申报候选人情况调查表》发送到yelei@nju.edu.cn,以便学院领导讨论候选人选。
 
关于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长江学者”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计划”(“青年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各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岗位。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每个二级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同一个二级学科限申报特聘教授和****各1人,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二级学科目录请参考附件2)。
同时,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应组织相关专家或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三、工作安排
1、请于各院系、各单位填写《2016年长江学者拟申报候选人情况调查表》(附件1),汇总后于6月17之前发到lyting@nju.edu.cn。此申报表主要针对院系申报意向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如院系没有完成最终人选可以在表格中填写可能的意向(每个岗位如超过1人申报,院系需排序)。
2、各申报人本人申请,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6月27日前,院系汇总本单位各申报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含****)》及《2016长江学者申报汇总表》交至人才办。(因长江申报系统尚未开放,相关材料详细信息待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3、人力资源处将于7月初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形成推荐意见上报学校。
4、评审会完成后,人力资源处将分配最终上报候选人账号,并由最终上报候选人使用分配的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请各位候选人于7月13日之前完成网上上报工作,并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应纸质材料(网上打印后形成的申报表、附件等)送至人才办(行政北楼520)。
如有问题,请与人才引进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思佳 刘依婷,联系电话:89686783
人力资源处
2016年5月30日
附件3:《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4/s8132/201605/t20160527_24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