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绿色化学与工程研究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本科学过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化学基础课的相近专业,或者学过大学化学及化工原理课程的相近专业,可认定为非跨专业,不用进行跨专业笔试。

5.符合我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申请者英语须达到CET4不低于489分或CET6不低于426分。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487日至2024918日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 “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学院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28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299:00即时启动。

       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299:00)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于2小时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学院复试通知,请于923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研究院联系人老师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学院选拔。202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 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24923

复试具体要求:研究院组织推免生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线下复试,复试总分:100分,及格线60。复试内容:推免生考核小组认定为非跨专业的学生只举行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相关专业知识问答。推免生考核小组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除面试外,还需加试笔试。思品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笔试内容包括化工原理等,时间1.5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

        4. 申请直博者如其他方面特别优秀,但外国语水平未达到申请考核方案中外国语要求的,我院将组织外国语考试。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我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 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可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勤

通信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太湖大道1520号南京大学南雍楼东322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768183

邮箱:yangqin@nju.edu.cn


附件1-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南京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


南京大学绿色化学与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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