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1 03:41:44浏览次数:287

为提高我院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各专业人才培养具体要求,制定办法。


一、申请条件

报考者为按照《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办法》通过选拔且经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培养部门确认具备硕博连读资格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办法

1、化院组织我院已有博导资格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成立硕博连读资格评定委员会,全程参与硕博连读生的遴选。

2、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硕博连读申请表

     (2)对硕士期间工作的总结及对未来工作的规划

     (3)中期考核成绩优良证明

     (4)硕士阶段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5)两封专家推荐信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3、化院组织硕博连读资格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筛。审核内容包括学生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报考导师是否具备招收硕博连读学生的资格和招生名额。

4、通过初筛的申请人需先在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经我院硕博连读资格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申请硕博连读要求者进入复试,复试环节主要为面试。面试主要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知识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十分钟。由化院硕博连读资格评定委员会组织面试学生,依据面试学生的综合表现给出面试成绩。

5、学院招生工作组依据复试成绩的排序,推荐排序在研究生院准予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名额内的申请人进入硕博连读候选学生名单。

6、化院负责解释上述推荐流程。


三、监督机制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资格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硕博连读考核实施过程的监督;面试成绩将在院系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化院硕博连读资格评定委员会讨论并投票表决产生,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以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咨询及申诉

请联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邮箱wangyangli18@nju.edu.cn,电话:025-89683251, 025-8968623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邮编210023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